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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建洁净文明家园 贯彻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打造宜居小区

共建洁净文明家园 贯彻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打造宜居小区

小区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,也是城市文明的微观窗口。打造干净、整洁、文明的小区居住环境,既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内在要求,也是落实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中关于城乡市容管理规定的具体实践。依据《条例》精神,我们应当从责任落实、秩序规范、卫生管理、文明共治四个方面入手,系统推进小区环境综合治理。

第一,明确责任主体,健全管理机制。《条例》强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。在小区层面,应明确物业服务企业、业主委员会、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各自的环境维护责任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、绿化养护和设施维护;业委会负责监督并组织居民参与环境治理;社区居委会做好协调指导,将市容环卫要求纳入居民公约。建立定期巡查和问题台账制度,确保环境管理无盲区、无死角。

第二,规范环境秩序,维护小区容貌。《条例》对建筑物外立面、公共空间使用等提出明确要求。小区内应杜绝乱搭乱建、乱贴乱画、乱堆乱放现象,保持楼道、公共通道畅通整洁。居民不得擅自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、堆放杂物,装修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和时间清运。车辆停放应有序入位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绿地。沿街商铺住户应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,自觉维护立面整洁和门前卫生。通过规范秩序,让小区整体面貌清爽整齐。

第三,强化卫生管理,提升清洁水平。《条例》对生活垃圾清扫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理作出规定。小区内应配齐分类垃圾桶,落实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制度,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楼道、进家庭。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点位(如楼道扶手、健身器材、电梯按钮等)应定期消毒保洁;绿化带内无积存垃圾、无卫生死角;宠物粪便及时清理;水域景观保持清洁。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环境卫生作业标准,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散、落地污路排水通畅。鼓励居民参与卫生监督,及时发现处置环境卫生问题。

第四,培育文明风尚,形成共治合力。城乡市容管理不仅依靠制度约束,更需要文明意识的引导。小区应通过宣传栏、电子屏、居民群等载体,经常性宣传《条例》内容和环卫知识;开展“文明楼栋”“清洁家庭”评选,发挥榜样带动作用;组织志愿者参与周末大扫除、劝导不文明行为;学校与社区联动,将市容环卫意识融入青少年教育。使居民从“要我整洁”转变为“我要整洁”,形成人人参与、家家受益的良性循环。

贯彻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,打造干净、整洁、文明的小区环境,需要管理刚性与文明柔性双向推动。以责任为建设“干净”打基础,以规范供给“整洁”保障,以引导涵养“文明”新风,多方协同、常抓不懈,方能使小区成为更宜居、更温馨的共同家园,并与各执法部门联动,从根本上提升综合品质,人民居住幸福。保障和长治久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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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4 08:23:19